套路贷组织的业务员若参与犯罪行为,可视为共同犯罪,包括制造虚假支付记录、协助司法公证、提供帮助、非法出售个人信息等行为。对于明知实施套路贷的认定,需综合考虑认知能力、从业经验、次数和手段、得利情况、是否规避调查、是否受过处罚等因素。司法实践中,套路贷常被视为诈骗罪,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,涉及数额不同的刑罚。
法律分析
如果是套路贷组织的业务员,那么是起到了次要辅助作用,可以认定为从犯。
明知是实施套路贷犯罪并参与的,有以下行为,以共同犯罪论处:
1)协助制造现金支付、银行走账记录、第三方支付记录等虚假给付事实;
2)协助办理司法公证的;
3)提供资金、场所、交通等帮助的;
4)协助以虚假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;
5)非法出售、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;
6)帮助、掩饰、隐瞒转移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,套现、取现的;
7)中介人员长期参与“套路贷”犯罪活动的;
8)其他符合共同犯罪的情形。
其中“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”这个认定,要以认知能力、从业经验、次数和手段、得利情况、是否故意规避调查、是否因套路贷受过处罚来综合认定。
司法实践中,“套路贷”常被列入诈骗罪的范畴。我国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,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
拓展延伸
如何预防套路贷犯罪?
预防套路贷犯罪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。首先,增强风险意识,提高公众对套路贷犯罪的认知。通过宣传教育,让人们了解套路贷的手段和特点,从而增强警惕性。其次,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,严厉打击套路贷犯罪分子。建立健全套路贷犯罪举报机制,鼓励公众积极举报,同时加强执法力度,对犯罪分子进行追诉和惩罚。此外,加强金融监管,规范借贷行为,防止非法金融活动的发生。同时,加强社会支持和援助体系,帮助受害者重建信心和生活。总之,预防套路贷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包括宣传教育、法律打击、监管和支持措施的综合运用。
结语
套路贷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,对于明知他人实施套路贷并参与其中的人员,应当以共同犯罪论处。协助制造虚假给付事实、办理司法公证、提供帮助等行为都属于共同犯罪的情形。司法实践中,套路贷常被视为诈骗罪,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,对于涉及巨大数额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行为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因此,对于套路贷犯罪行为,应坚决打击,维护社会安全与公平正义。
法律依据
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
诈骗公私财物,数额较大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;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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